颱風
颱風襲港期間,安排大致如下:
颱風信號 | 時間 | 有關安排 | ||
---|---|---|---|---|
發出信號 | 仍然懸掛 | 取消或改掛較低信號 | ||
3號或以下颱風信號 | | | ||
8號或以上颱風信號 | 上午7時前 | 學員應繼續留意電台及電視台宣佈天氣情況 | 照常上課 | |
上午7時正或之後 | 上午停課 (即取消在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的課堂或考試) | 下午照常上課 | ||
中午12時正或之後 | 下午停課 (即取消在下午二時至六時的課堂或考試) | 晚間照常上課 | ||
下午4時30分正或之後 | 晚間停課 (即取消在晚上六時三十分至十時的課堂或考試) | 改期補課 | ||
在上課期間懸掛 | 即時終止在該時段進行的課堂 | 視情況改期補課 |
暴雨
香港天文台發出的暴雨警告信號大意如下:
- 黃色暴雨警告信號 — 表示香港廣泛地區已錄得或預料會有大雨,低窪地帶可能會水浸。
- 紅色暴雨及黑色暴雨警 —表示已錄得或預料會有豪雨,可能會造成災害。
- 暴雨警告信號獨立於其他警告信號,包括颱風信號及山泥傾。
暴雨警告生效時的安排如下:
警告信號 | 時間 | 有關安排 | ||
---|---|---|---|---|
發出信號 | 仍然懸掛 | 取消或改掛較低信號 | ||
黃色及紅色暴雨警告信號 | | | ||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 上午7時前 | 學員應繼續留意電台及電視台宣佈天氣情況 | 照常上課 | |
上午7時正或之後 | 上午停課 (即取消在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的課堂或考試) | 下午照常上課 | ||
中午12時正或之後 | 下午停課 (即取消在下午二時至六時的課堂或考試) | 晚間照常上課 | ||
下午4時30分正或之後 | 晚間停課 (即取消在晚上六時三十分至十時的課堂或考試) | 改期補課 | ||
在上課期間懸掛 | 照常上課 | |
*如果考試已經開始,則應繼續進行,除非主考官收到學院行政人員的指示方可終止考試。
*行政人員將選定日期補辦因颱風或其他惡劣天氣而取消或終止的課堂或考試,敬請學員留意。